职位要求
1.宣传贯彻执行职业安全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、技术规范,在公司安环部及炼钢厂的领导下负责炼钢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。
2.组织制定、修订并审核炼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安全操作规程等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,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中长期安全工作计划,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。
3.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。开展安全合格班组建设安全活动,并对员工安全规章制度、安全生产技能进行检查考核评比。
4.组织安全生产检查,及时发现隐患,督促整改。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紧急情况,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责令其停止作业,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。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做好记录。
5.负责炼钢厂申报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计划,并监督其落实情况
6.负责制定炼钢厂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,并组织实施。
7.参加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及大修工程安全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。
8.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,作好公司煤气系统安全监督管理,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检修动火的安全管理,审批易燃易爆区域一级动火(氧气、油库、煤气等)作业。
9.负责对炼钢厂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,组织进行定期检测、评估、监控,负责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。
10.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,指导基层安全工作。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,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。
11.负责对炼钢厂安全工作进行考评,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,提出奖惩意见。
12.开展安全技术研究,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,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。
13.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,建立健全事故档案。负责工伤伤残鉴定、工伤保险工作。说明:负责工伤鉴定是行政部;负责工伤保险工作是人事部。
14.负责对轻伤以上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。